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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在全院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9-29 15:07

修中医字〔2016〕26号

各科室:

经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在全院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修水县中医院

                                  2016年7月12日

关于在全院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重点整治和查处在纪律作风、医疗服务、医药购销领域等方面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集中整治,真正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使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医德医风进一步得到改善,群众满意度有明显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二、范围内容

(一)“集中整治”范围。

全院各科室。

(二)“集中整治”内容。

1、纪律作风方面:重点整治对待患者及服务对象生冷硬顶、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纪律松弛,不认真履职,消极怠工;服务流程复杂、手续繁锁,工作效能低下;群众诉求不能及时办理、妥善解决;生活作风腐化、奢靡等突出问题。
    2、医疗服务方面:重点整治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医患关系不和谐,群众就医不放心等问题;违反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在医疗服务中存在收受“红包”、回扣、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以权谋私、以医谋私违规违纪行为。
    3、医疗收费方面:重点整治医疗服务中不合理、不透明,增加群众就医负担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7月15日前)。

一是召开教育动员部署会,充分进行思想发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医务工作者要站在讲党性、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和责任担当;二是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医院微信平台、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全面宣传医院“集中整治”的范围、内容、方法措施;三是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县“集中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医务工作者开展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结合“两学一做”要求,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设立监督电话,引导群众通过正确途径表达合理诉求,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医院的“集中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7月16日至7月31日)。

各科室要把“集中整治”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要对照整治内容,逐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不主动查找、拒不纠正的要严肃处理。

(三)查处问责阶段(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

1、线索核查。要对近年来涉及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全面梳理,建好台账,分类处置,专人管理;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和公安、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建立涉纪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关键领域和科室要实行重点整治,限期整改。各科室要按月向院办公室报备线索排查和处置情况。

2、专项巡察。把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单位巡查工作重点,突出抓早抓小,立查立改,查堵制度漏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全面落实。加大院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利益方面信息,推进监督全覆盖。在院内设立举报箱,公示举报电话,确保群众投诉有渠道、热线能畅通。

3、严肃执纪。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不主动查找、拒不纠正的要严肃处理,既不搞“不教而诛”,也不搞“教而不诛”。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3月1日至4月30日)。

结合风险岗位管理的再深入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拓展延伸,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带有普遍性、反复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及时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加强源头治理。
    创新干部管理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考核、个人事项、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完善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和医院绩效考核评估机制,激发医务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5月1日至5月31日)。

要对“集中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总结,对相关制度、资料进行汇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中医院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朱铭金任组长,党总支书记甘跃飞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办,余溪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职能科室主任为成员。

(二)强化责任意识。大家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整治工作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班了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各科室、各支部履行“集中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精心组织,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排查和整改,对走过场、有线索不报或抵制检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科室、各支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的要求,立足自我教育和自查自纠,通过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并整改问题。要全面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教育,切实增强干部的宗旨观念和纪律意识、法治素养和为民服务本领,提高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集中整治,使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医疗环境得到明显优化,患者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

附件:1.修水县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和腐败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2.修水县党员干部严禁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

问题承诺书

附件1

修水县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个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籍  贯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政治面貌

 

本人主管及分管的工作

 

是否存在“党性不强”问题

有   □                             无   □

是否存在“作风不实”问题

有   □                             无   □

是否存在“处事不公”问题

有   □                             无   □

是否存在“以权谋私”问题

有   □                             无   □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时  间

方  式

具体侵害内容

是否获利

纠正整改情况

         
         

本人承诺

按照要求,本人已认真自查,如实填报了有关情况,并向组织承诺:本人填报的自查自纠情况完全真实,愿意接受组织审查,如存在瞒报问题,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自查登记表必须由党员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自查自纠情况包括4类问题,存在的在“有”一栏打√,并填写具体情况,填写不完的可另附页;不存在的在“无”一栏打√。

3.此表一式两份(科级干部叁份),一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纪检监察机关(科级干部交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乡镇卫生院院长及计生办主任交委纪检监察室),一份单位留底备查。另外,科级干部同时交委纪检监察室一份。